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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业清账公司离婚财产哪些属于个人所有

地址:http://www.zp002.com/xinwenzixun/51.html 点击次数:371 发布日期:2022-03-07 09:57:17

依据婚姻法的规则,并分离审讯理论,夫妻个人财富的范围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 一方的婚前财富

一方的婚前财富是指一方婚前曾经获得的财富,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富可分为以下三类:

1、个人一切的财富,如工资、奖金,从事消费、运营获得的收益,学问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富、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曾经获得的财富权益,如一方婚前获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富的孳息,包括个人财富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富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富。

需求留意的是,婚前财富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注销之日,结婚注销前双方分别一切的财富归一方一切,结婚注销日后一方单独取得或双方共同一切的财富除法律另有规则或当事人特别商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富。

()一方因身体遭到伤害取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遭到损害所取得的损伤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厉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证受害人生活的根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富,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富。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取得5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置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作,也都是直接用于损伤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而,这5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一切,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富予以分割。

()遗言或赠与合同中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富

遗言或赠与合同均表现了遗言人或赠与人激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所承受的遗言或赠与合同中肯定只归夫或妻一方一切的财富作为夫妻个人财富。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本人运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装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

这是夫妻个人财富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需的财富,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夫或妻所取得的奖品。

3、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富。

夫妻财富中包括了夫妻共同财富和夫妻个人财富。而分割夫妻财富,只能是对其中共同局部作出。很多人以为只要在离婚的时分,才会触及到夫妻共同财富的分割,但其真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是有契合法律规则的情形,那么此时即便夫妻没有离婚,也是能够分割夫妻共同财富。上海清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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